山东省环保厅副巡视员鞠振平介绍,2017年1-9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5、103、24、3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1.3%、12.0%、31.4%、5.6%。SO2、NO2上半年平均浓度已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但PM2.5、PM10绝对值仍然是国家二级标准的1.57倍和1.47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09.1天,同比增加了14.3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1.8天,同比减少了1.8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56.6%,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比全省平均下降幅度高1.2个百分点。
生态补偿考核方面,2017年第三季度,省级财政共补偿各市生态补偿资金10219万元,聊城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1264万元。3个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627万元,分别是:烟台市上缴384万元、青岛市上缴204万元、威海市上缴39万元。前三季度,省级财政共补偿各市生态补偿资金28847万元,枣庄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2640万元。
在严格落实国家要求的基础上,山东进一步自我加压,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燃煤小锅炉清零、无组织排放治理、扬尘污染控制、车用尿素供应、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任务的实施范围由7个传输通道城市扩大到全省17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