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8月9日消息(记者程立龙)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仅靠政府或某一方面的力量是很难做好的。为此,《条例》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以期形成推动人工影响天气的工作合力。”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

为此,《条例》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实施作了重点规范。一是明确了可以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情形。二是规定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当预先申请空域和作业时限,经航空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当在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三是规定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作业期间在作业点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四是明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档案制度。

“由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特殊性、危险性,强化对作业单位和人员的保护、管理非常必要。”石晓介绍,《条例》明确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对其不得从事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应当对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专业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制度,按照规定给予津贴补贴。同时,要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装备和器材,按照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编辑:贾晓琳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 授权>>
转载申请事宜以及报告非法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010-56807194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