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7月5日消息(记者程立龙)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委编办、山东省司法厅起草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山东省政府公布719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确定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为增强可操作性,山东还将于10月底前对清单内事逐项列明省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逐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进一步明确子项、办理项等实施要素,制定全省统一的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主要包括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3个部分。

在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方面,《通知》指出2022年10月底前,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清单,结合中央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规范,进一步明确子项、办理项等实施要素,制定全省统一的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11月底前,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会同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

同时,《通知》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制定《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协调联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威准确。

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对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的,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各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要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层级和业务系统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通知》明确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各级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对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实施变相许可、落实清单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编辑:潘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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