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10月11日消息(记者唐磊)日前,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会上,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王效彤表示,山东省检察机关坚持预防性司法理念,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诉前会议等多种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积极争取支持,形成维护公益合力

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协同共治,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会签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试行)》。德州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执法+专家咨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并在危化品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联合督查专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突出办案重点,提升办案质效

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违法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注重诉前磋商、主动沟通、协同履职,强化源头治理,通过开展类案监督助推社会治理。济南市检察机关针对省道S240某段交通安全问题,向公路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修建400余米便民公路,消除安全隐患。潍坊市某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小区、商业场所消防设施缺失、存在火灾隐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完善消防设施。

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履职能力

建立完善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聘请公益观察员30名,扩大案件线索渠道,争取社会公众参与。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探索“办案+培训+研究”模式,遴选40余名骨干组建全省公益诉讼人才库暨公益诉讼专业团队,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