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2月18日消息(记者柴安东)18日下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向社公布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典型案例。其中,寿光某公司诉武汉某公司不当得利微信调解案被通报。

  2020年1月18日,原告寿光某公司与被告武汉某科技发展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向被告购买闪点软轴1根、气体调压阀1个,价款共计700元。原告于2020年1月20日向被告付款时,因工作人员失误,向被告的农业银行账号转款700万元。在发现多转款以后,原告寿光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武汉某科技发展公司返还多支付款项。

  经潍坊寿光市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武汉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意由寿光法院网上扣划650万元;同时,原告寿光某公司考虑到被告正在全力抗击疫情,同意被告继续使用剩余50万元,并约定3个月后再行返还。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侯希民介绍,本案涉案标的额较大,多付货款如不能及时追回将严重影响原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住所地在疫区的被告无法到现场参加开庭。人民法院急企业之所急,及时安排法官通过微信方式进行开庭调解,既有效解决了纠纷,为企业追回了货款,保证了原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又充分考虑到武汉目前的疫情现状和被告企业的困难,为被告企业支援了流动资金,实现了多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