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公布的产品广告违法情形主要存在:广告内容夸大产品功能主治;广告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互联网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本次公告公布的产品广告违法情形主要存在:广告内容夸大产品功能主治;广告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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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食药监局在官方网站通报了近期糕点、乳制品抽检结果,本期共抽检样品234批次,其中抽检合格样品22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金昌、平凉、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记者从山东省食药监局获悉,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于近日起草了《山东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以及案件性质等因素计算奖励金额,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豆制品、糖果制品、饼干等4类食品16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6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记者11月10日从山东省食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2017年8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电视频道、报刊、互联网网站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其中,山东省辖区内未监测到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到药品严重违法广告4条次,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1条次,上述违法广告已依法提请有关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