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未经同意或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将加强对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学历的核查,核查未通过的不予报到和学籍电子注册。
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新生录取专业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尤其不得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此外,有以下四种情况的新生,将被取消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包括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虽经公示但在复查环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新生,以及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和超计划录取的新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