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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为给粮食杀虫喷洒敌敌畏 已被提起公诉

2017-08-02 11:10:00来源:青岛早报
   早报讯 为让自己售卖的粮食不生虫子,商贩王某竟然在自己的摊位上给粮食直接喷洒农药,经检测他所售卖的13种粮食中均含有敌敌畏。而当警方审问时,他还狡辩称,这样食用无伤害,可当警方反问你是否会食用时,王某竟回答“我不会吃。 ”昨日,记者从青岛市南区检察院获悉,检方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提起了公诉。

  粮食里喷毒药别人能吃自己不吃

  王某在青岛市一家菜市场经营一家粮油店,去年8月,青岛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他在王某摊上购买的粮食中含有敌敌畏。执法人员提取了王某的粮食进行化验发现,其销售的粮食确实被农药污染,并与公安机关一起没收了王某在售的粮食及农药敌敌畏和喷壶,并对王某进行罚款12万元。食药局将该案移交给了青岛市南公安分局,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了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并将该案移送青岛市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王某供述,他在收摊前,没有对粮食进行遮盖,就举着兑好敌敌畏的喷壶,对着粮食摊上空周围来回喷,放粮食的案子上面也喷了,没有注意避开摊子上的粮食,他一共喷洒过三次敌敌畏,每次都是这么操作的。

  期间王某辩称,他觉得敌敌畏落到粮食上能减少粮食生虫子,一点液体落到粮食上也不会有太大毒性,而且用不了几天这种敌敌畏液体就挥发了,不会给食用的人造成伤害。但当办案人问及“你自己是否会食用沾有敌敌畏的粮食? ”的时候,他却回答“我不会吃的。 ”

  销售有毒食品被公诉

  经检测,从王某处查获的粮食中,包括玉米粒、毛绿豆、五常大米、花生、黑芝麻等共计13种粮食里均检测出敌敌畏的成分。王某明知是有毒的非食品原料而故意掺入其中,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44条之规定,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市南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青岛市南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 樊蓉 通讯员 郭晓云)

编辑: 林彦银
关键词: 粮食;敌敌畏;灭虫

商贩为给粮食杀虫喷洒敌敌畏 已被提起公诉

为让自己售卖的粮食不生虫子,商贩王某竟然在自己的摊位上给粮食直接喷洒农药,经检测他所售卖的13种粮食中均含有敌敌畏。而当警方审问时,他还狡辩称,这样食用无伤害,可当警方反问你是否会食用时,王某竟回答“我不会吃。 ”昨日,记者从青岛市南区检察院获悉,检方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提起了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