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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7-07-17 10:49:00来源:中华泰山网

  记者从泰安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财政厅日前印发的《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泰安市将对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进行基本养老金调整。

  据了解,这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5元。挂钩调整,分两部分计算,包括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和根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不同挂钩。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分档,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此外,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泰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

  记者从泰安市人社局了解到,这次调整,是泰安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三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第二次与企业同步调整,将惠及全市25万退休人员。

编辑: 刘海奎
关键词: 泰安;退休人员养老金

泰安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财政厅日前印发的《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泰安市将对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进行基本养老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