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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一物业公司负责人拒不启动消火栓泵贻误灭火时机被拘留

2017-06-14 17:23:00来源:央广网山东频道
   央广网山东频道6月14日消息(记者 林彦银 通讯员 杜佳 刘彬)2017年6月2日,山东省莱芜市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因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的指挥,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017年5月30日11时,莱芜市某建筑12楼发生火灾,接警后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处置。根据火场情况,消防官兵决定利用室内消火栓对火场进行处置,然而当时这栋楼的消火栓泵并未处于自动启动状态,因此救援人员立即要求物业消防安全负责人通过手动启动消火栓泵。

  然而,12分钟过去了,该物业负责人一直没有启动消火栓泵,直到最后消防指挥员亲自到达泵房内强制要求其启泵。虽说大火最终被扑灭,但因为该负责人不听从指挥,致使消防官兵错过最佳的灭火时间。

  事后,经调查了解,因担心该小区的消火栓管网存在问题,一旦启动发生管道漏水、损坏等问题,所以该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一直犹豫不决,未能及时启泵加压送水。

  最终,因其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的指挥,贻误救火时机,莱芜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华山路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给予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示,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要及时发现、整改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在火灾现场要积极协助消防官兵做好火灾扑救相关工作,切莫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给自己及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编辑: 林彦银
关键词: 物业公司;拒不执行;拘留

山东莱芜一物业公司负责人拒不启动消火栓泵贻误灭火时机被拘留

2017年6月2日,山东省莱芜市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因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的指挥,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