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专家: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是正确思路

2017-02-28 16:5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2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要到了,阿里巴巴昨天公开呼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并表示“不惜成为制假售假者最恨的人”。阿里巴巴认为,“制假售假成本太低,是当下社会假货困境的最重要因素。只有让制假售假庞大链条上的每一个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才是中国从世界工厂走向自主创新,引领未来发展的可行之路和必经之路。”

  长期以来,制假售假一直让人触目惊心却又屡禁不止,让人深恶痛绝却又欲罢不能。假货泛滥的原因,可能几天几夜也说不完。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制假售假的犯罪成本太低了。例如,1993年实施的《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今时间过去了24年,罚款标准仍然停留在5万元的标准。

  20多年前定下的标准,与当前和今后中国制造业以及中国经济的现实已经不相匹配。可以说,处罚标准的“宽松软”,给一些制假造假者带来了钻空子的机会,也助长了他们的侥幸心理。阿里巴巴“打假特战队”总监叶智飞提到一个案例,就很能说明问题:2015年,阿里输出线索联合公安部门打掉了一个制售假LV的窝点,并抓捕了制假者;一年后,在和公安配合打掉又一个制假窝点时发现,这次与之前的案子居然是同一批制假者。

  如此“犯了再改,改了再犯”的制售假货行为,被民间段子形容为“违法犯罪的人笑死、痛恨假货的人急死、执法办案的人累死、消费者哭死”。它不但伤害了守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损害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和中国的商业环境,阻碍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更真真切切地侵蚀着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甚至危及公众的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可谓贻害无穷。

  “酒驾入刑”曾向全社会传达明确信息:“酒驾”者必承担严重后果。它的震慑作用,正是“酒驾”行为得到遏制的关键。如此看来,24年没涨的制售假货罚金确实该涨了,“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也确实该提上议事日程了。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就此发表分析与评论。

  邱宝昌:“实际上,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我认为非常正确。对于阿里提出的这种观点和措施应当点赞。当然不仅仅是制假者,对制假、售假的帮凶以及渠道,也应该像治理酒驾一样地去治理。可以看到,2016年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而入刑的可查信息为33例,实际上占所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份额可能很小,也就是说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很多,但真正入刑的可能只有33例。这也就说明了我国刑法在追究刑事责任时,程序上的公平正义。然而仍有很多的数据有待查实,从经济等各方面还待于加强。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例如在美国,若是初犯生产销售这种伪劣产品罪行的,面临10年以上的监禁。如果是‘惯犯’则会有20年以上的监禁,并且对犯罪嫌疑人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如果一个人制造假冒产品、商品,造成消费者死亡的,则会判终身监禁。回头看我们国家,在酒驾入刑之前,很多人因为酒后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的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对此束手无策,为什么?因为没有法律。自从酒驾入刑以后,可以看到很多人感到了震慑,特别是有一个名人酒驾后被判决实行拘留6个月,这成为了很好的普法教育。所以,像酒驾入刑一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也要入刑。然而,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例如,刑法140条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五万元以上才构成犯罪。其他档次,如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以及200万元以上,将会处以两年以下、两年到七年、七年以上、十五年,暂处罚金为犯罪嫌疑人生产销售金额的50%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等其他刑事责任。

  然而,真正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却很少。现实当中存在大量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然而我们行政监管的行政处罚很低。认证机构认定为假冒伪劣的,将会处以个人5万元以下的罚款,是很低的。所以,应该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修订、修改,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增加犯罪成本。由于我国使用了24年的《产品质量法》没有修订,所以我们国家现在应当建立产品质量巨额惩罚性的制度。

  我认为应分三种情况,一是民事赔偿要巨额性赔偿。厂家生产销售了伪劣产品,给消费者赔偿三倍损失甚至更高。例如,假冒伪劣食品是十倍。同时,对于一些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有关的案件要简化一定的程序,使执法机关能够更简便的去查处。此外,还要建立一种行政查处,发现违法移送和接收的快速机制。例如,我国行政部门查处到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应当要及时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应及时接收,并进一步地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有通过民事的巨额赔偿,行政的严厉处罚和加大刑事责任,才能在根本上像治理酒驾一样,像美国终身监禁一样,给这些违法的经营者,包含他们的一些帮凶、渠道,以强有力的震慑。只有这样,我们的市场就会好起来,消费者的权益才会得到更好的保护。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共同的努力,行政、执法、司法应该要合作要加大,要有法必依。

  同时,我们要完善法律,对法律要进行修订。像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等。这些规范市场的法律、打击假冒伪劣的法律应该要提到议事日程,要列入我们修法的计划当中。这样才能够实现对违法经营者的巨额处罚制度,才能够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就像酒驾入刑治理一样去治理这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所以,阿里巴巴的这种提法,我们是拥护的,也是赞同的,我们更希望阿里和其他的平台要以身作则,要为这种执法和环境创造更好的条件。

编辑: 刘海奎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