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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通报9起环境违法案件 1名责任人被拘留

2018-04-10 09:5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4月10日消息(记者刘涛、巴中台施政、通讯员李晓晰)4月9日,四川巴中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17年巴中市第二批9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其中,四川巴中新普瑞制药有限公司被处罚款30万元,1名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通报中称,2017年巴中市从严查处项目未批先建、企业超标排放、畜禽养殖污染和非法收购危险废物等严重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共有9起环境违法案件被通报:巴州区大佛寺居民杨震无证收集、贮存废旧机油被罚款6615元;恩阳区万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被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3万元;南江县三元仔猪繁殖场在禁养区违法从事畜禽养殖被依法予以关闭;南江县科园建材有限公司沙河搅拌站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被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1.5万元;四川省诺水河旅游实业公司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未批先建观光电梯被查封观光电梯并处罚款11万元;通江县玛丽娅门诊部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被处罚款1万元;平昌县元伟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未批先建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违法排放污染物被处罚款17676元,公安机关对其1名责任人行政拘留5日;四川巴中新普瑞制药有限公司未验先投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违法排放污染物,导致河段水体受到严重污染鱼类等水生物死亡,被处罚款30万元并将1名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巴中市永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未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措施排放粉尘被处罚款3万元。

  通报指出,这9起环境违法案件在具有典型性,充分反映出一些企业环境保护法制意识淡薄,生态环保理念树得不牢,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通报要求,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自觉增强环保法制意识,主动履行环保责任,共同守护好巴中的绿水青山。

  

编辑: 郑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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