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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成都市一4S店受严惩

2018-04-25 10:24:00来源:成都商报

  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严格废机油、废电瓶等危险废物管理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是改善汽车修理行业经营作业环境的关键所在。但即便如此,仍有个别企业置若罔闻。昨日记者获悉,去年8月龙泉驿环保局在对11家汽车4S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时,就查获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执法人员发现位于龙泉驿区洪河镇三桥村四组的四川长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存在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成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旗下的7个4S店中除比亚迪4S店停止运营外,其余均在正常运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对7个4S店的烤漆房安装活性炭吸附装置,且有部分4S店已安装完毕。令执法人员颇感意外的是,尽管其烤漆房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但该公司无法出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明显存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擅自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

  2017年8月25日,龙泉驿区环保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烤漆房的使用,待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完毕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对该公司处以5.9万元罚款。成都商报记者

  短评

  发展和环保从来都不是死对头

  这不是成都市环保局第一次曝光“企业因环保设施未验收投入使用而被处罚”案件,似乎在企业看来:要环保,就会影响发展。事实上,发展和环保从来都不是死对头。

  实践证明,加强环境治理、提高环境标准,不但不会降低企业的盈利水平,相反还会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其盈利水平。绿水青山可以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在成都,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的案例越来越常见。

  天更蓝,水更清,企业得发展,城市更繁荣,是每一位市民共同的愿景,如何实现?这就需要企业从上到下都建立起环境保护的主动意识和科学常识。

编辑: 郑轶

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成都市一4S店受严惩

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严格废机油、废电瓶等危险废物管理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是改善汽车修理行业经营作业环境的关键所在。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