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8日消息 据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限购区域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自2022年8月17日起实施。

(图源: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央广网发)

《实施细则》显示,此次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一是将“在本市五城区有一套商品住房,但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下,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原规定的50%调整为40%。

二是将“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人口购买五城区首套商品住房,且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下,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原规定的40%下调为30%。

据了解,2016年,福州市曾调整首套房首付比例,本地户籍在福州五城区无房,且无尚未结清个人房贷的居民,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是30%,而非五城区户籍的为40%。此次调整后,购房者将参照同一标准,即首套房首付比例均为30%。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细则》明确,2022年8月17日(含17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贷款首付比例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编辑:安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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