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1日消息 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19日发布《关于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自5月20日起,调整南京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图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央广网发)

《通知》指出,一是将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二是自5月20日起,公积金中心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此前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编辑:安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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