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5日消息(记者 门庭婷)11月14日晚间,中国奥园发布公告,于2021年11月12日,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奥园地产(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新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公司(即双福、名万投资及裕康)全部已发行股本及股东贷款,代价为现金9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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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预期确认出售事项的估计亏损约1.77亿港元(即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与目标集团于2021年9月30日的账面值之间的差额)。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偿还贷款融资及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据了解,目标公司均为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于本公告日期,各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卖方直接拥有。协议所涉及项目公司(即利裕、益明国际及帝港)均为于中国香港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物业投资控股,分别由双福、名万投资及裕康全资拥有。

于本公告日期,项目公司唯一资产为如下物业:包括香港罗便臣道63号的1楼、2楼、3楼、4楼及6楼(1楼、2楼、3楼、4楼及6楼A室),罗便臣道65号1楼至8楼(包括)及天台(1楼至8楼(包括)C室及天台),罗便臣道65A号1楼至8楼(包括)及天台(1楼至8楼(包括)D室及天台),罗便臣道67号1楼至4楼(包括)及6楼至8楼(包括)(1楼至4楼(包括)及6楼至8楼(包括)B室)以及罗便臣道63、65、65A及67号燕贻大厦地下1—15号(包括)、18、19、22及25—32号(包括)车位,相当于分别于土地注册处登记为内地段第1253号A分段第3小分段、内地段第1253号A分段馀段及内地段第1253号A分段第1小分段之整幅土地及建筑于其上之宅院、建筑及楼宇之约86.41%同等不分割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