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记者 门庭婷)近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据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期限3年,基础发行金额1亿元,发行金额上限5.8亿元,票面金额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兼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兴业银行,联席主承销商为南京银行。发行日期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7日,起息日期2021年11月18日,上市流通日2021年11月19日。

公告表示,发行人本期中期票据为动态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18光明房产MTN002本息。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人民币70.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