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8月13日消息(记者 安垚)8月1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拟开展境内外债券购回的提示性公告,以及回购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于公开市场回购2023年2月12日到期的境外债券XS2056435246,回购本金合计300万美元,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条款注销已回购债券。

公告显示,公司拟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对已发行、尚在存续期的境内外各类债券开展主动购回,购回方式为现金要约收购或公开市场回购,拟购回标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中期票据、美元债等。

其中公司债2021年已实施购回本金15.62亿元,目前存续本金99.02亿元,2022年3月31日之前到期(含行权)本金41.02亿元;中期票据目前存续本金61.55亿元,2022年3月31日之前到期(含行权)本金14.70亿元;美元债2021年已实施购回本金1,000.00万美元,目前存续本金22.82亿美元,2022年3月31日之前到期(含行权)本金7.50亿美元;拟购回净价为80.00-101.00元(或美元)/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购回数量上限为存续张数的10%(不含已实施购回金额)。公司购回完成后将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注销。

阳光城表示,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基于对自身价值及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当前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拟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对已发行、尚在存续期的境内外各类债券开展主动购回,购回方式为现金要约收购或公开市场回购,拟购回标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中期票据、美元债等。

首次债券购回事项预计在2021年10月31日之前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具体方案、购回进展和实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