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4月6日消息(记者 安垚)4月2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土地供应、人才房限售年限与市场监管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称,广州将加强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延长到满3年,《意见》将从2021年4月3日起执行。

  分三批次集中出让住宅用地,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意见》指出,广州将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合理适度集中发布住宅用地出让消息,全年分三批次集中出让住宅用地。

  据悉,为落实《广州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地计划》,广州2020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34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5%,比前5年住宅用地年均供应量提高22%。

  在部分区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出让,在竞买人土地竞拍时签署理性竞价承诺书,并对非理性竞地价、房价的企业进行联合约谈警示。

  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方面,《通知》明确,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时,在以往“限地价”、“限竞配”、“限自持”基础上,将统筹增加地块内配建的租赁住房面积,加大租赁住房的供应力度,严厉打击捂地囤地行为,有效引导土地市场预期。

  定价过高项目将暂不核发预售证,人才房满3年方可转让

  对于商品住房,《意见》从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和人才政策购买住房两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方面,广州将加强对全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价格指导,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另一方面,《意见》规定,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意见》还特别指出,各区将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投机购房行为。

  严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消费贷、经营贷

  个人住房贷款审贷方面,根据《意见》,广州将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和住房贷款借款人还款能力,严防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无证销售、虚假房源销售、虚假宣传、不按政府备案价销售、价外加价、捂盘惜售、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套取“经营贷”和“消费贷”支付购房款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除此之外,对于交易欺诈行为,《意见》指出,广州将重点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为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交易欺诈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专家解读:让需求与供给趋于平衡

  2021年2月,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城房价中,广州一手房价领涨四个一线城市。其中,新房环比上涨0.9%,一线城市排第一;同比上涨6.9%,排全国第十,一线城市排第一;二手房方面,2月份广州同比涨幅9.8%,在一线城市中仅低于深圳16%的涨幅。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对比四大一线城市,北京楼市相对较为稳定,上海、深圳去年以来也出台了多次调控政策,广州此次出台的楼市调控新政,有两大方面作用,其一,在稳市场稳房价的同时,通过供给侧增加土地和住房供应,让需求与供给趋于平衡。其二,针对近期广州房价领涨一线城市,库存消化周期低,有的热点区域甚至“无房可卖”,加剧了供求紧张,此外,部分开发商“捂盘惜售”也加剧了房价上涨的预期,将对这部分情况进行适当干预,以给滞后的供给留足空间和时间。

  不过,他认为,目前广州暂时没有出现很明显的一二手房价格倒挂,新政将住房需求的势头引导到外围,带动郊区新城外围区域的发展,从而在更大程度上辐射到整个珠三角和粤东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