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明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对深圳楼市“7. 15新政”在途交易问题、高层次人才购房条件问题和居民家庭住房登记问题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该函件明确指出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家庭成员名下。
  而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买的通知》第三条第(五)项关于家庭购房登记的规定中指出,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名下。
  函件强调,新规正式实施后,原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不再执行。
  按此前政策,以家庭名义购买商品房,原来联合购房只要求一人有名额,其他联名人无购房资格也可以联名登记,但现在不符合购房资格的不能单独登记也不能联名登记。
  此举被业内认为是在给“715”新政加码“打补丁”,过去,不少炒房客借助政策漏洞,与有购房资格者假结婚,来获得购房资格“炒房”,新规执行后,靠假结婚获取购房资格,已经行不通了。
  函件中对高层次人才购房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经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人才优惠政策有效期内,可凭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在深圳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无需提供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保或个税证明。高层次人才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按深圳市现行限购政策执行。
  此外,深圳“715新政”在途交易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登记手续截至日期,由原规定的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稳中略涨。2020年12月份,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和广州分别上涨0.3%、0.2%和0.7%,深圳下降0.1%。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0.5%、0.6%、0.7%和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