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10月19日消息 10月18日,青海省首批大企业《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西宁举行。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与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分别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加强合作,共同防范风险。

图为签订仪式现场(央广网发 通讯员供图)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范扎根,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谢小平,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文忠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签约仪式以线下+线上视频形式举行,青海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贾锋出席并主持。

签约仪式上,范扎根介绍了全省税务部门在加强大企业税收监管,防范企业涉税风险,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对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的大企业提出期望:一是准确定位合作遵从新目标,按照协议规范的权利义务,更高水平履行好税收遵从事项,建立我省大企业税收遵从样板;二是大力支持税收征管改革新任务,适应新管理模式,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改革工作,力促税企双方在共同防控税务风险的道路上行稳致远;三是继续合力谱写税企和谐新篇章,不断强化主人翁的责任感,帮助税务部门改进工作,提高效率,规范执法,实现合作共赢。

图为省税务局同黄河公司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央广网发 通讯员供图)

税企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是青海省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抓实落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助推剂”。合作协议的签订,可以为大企业解决复杂性涉税诉求、健全税务风险内控体系、享受定制化纳税服务提供更为快捷、高效的通道,为构建税企平等、合作、共治、共赢的新型税企关系打下良好基础,为大企业的健康发展添力赋能。

谢小平表示,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是对黄河公司税收遵从意愿和能力的肯定,增强了公司的美誉度。自1999年成立以来,黄河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567亿元,累计缴纳税费334亿元,2020年位列“青海企业50强”第二名。与此同时,公司充分享受增值税及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累计获得税费减免66亿元,全部用于省内后续清洁能源滚动开发,助力企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黄河公司将遵循税收遵从合作协议,逐渐从外部监督向自我约束转变,进一步提高风险自律意识和税务管理水平,推动社会诚信水平整体提升,实现税企“共治共赢”。

“自2004年分行成立以来,累计缴纳税款近110亿元。近4年连续获A级纳税人评级,多次被省财政厅评为年度纳税支柱企业。”王文忠介绍,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坚持依法纳税,为地方财政做出积极贡献,完善制度体系,守牢财税合规风险底线,加强企税沟通,建立合作共赢良性机制,形成了税企“一对一”服务联系机制。分行将以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自身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纳税合规管理水平,发挥税企合作共治共赢的示范作用。

青海省税务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负责人景芳表示,推进税收遵从合作是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聚焦精细服务、精诚共治的重要举措,也是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为纳税人办实事的具体实践。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可以有效地引导税企双方以合作的方式共同防控税务风险,为签约企业提供定制化专属个性服务产品,快速响应企业涉税诉求,高效解决涉税疑难困难,迅速落实税收优惠,有利于维护大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税企合作共治共赢的良好局面。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围绕构建“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税费服务新体系,继续与税收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谈签协议,加强与签约企业战略合作,引导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诚信纳税。(记者 滕萌 通讯员贾龙 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