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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说事百篇(176)街头违停,谁之责任?
中广网 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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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载,宁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的三区城管执法队现在每天平均要开出100余份车辆违停罚单且并不奏效。街头违停,谁之责任?

  前些日子,老马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宽阔的8车道,没有几辆车在行驶。能并排通行两辆的自行车道上既没有禁停标志也没有停车场。等老马停下车刚办完事的一转身功夫,交警同志的罚单已经冷酷无情地贴在了车窗玻璃上。同样被罚的一个司机长叹:如果有人给我们指一个停车的方向,我们也不至于被罚!事实上,老马觉得,一些部门在管理的过程中,既不讲民情,更不顺民意。而且还非常机械地执行它自己的那套固执己见的办事程序。是啊!管,总要管出个水平;罚,也要罚出个目的。但是,关键是我们的执法部门却往往过分看重手里的权力,忽视了权力本身实施过程中的最终目的。于是,本来很自然的管理变成了“卡”,本来应当纠正的变成了“罚”,“卡”和“罚”拉长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心里距离,同时激化了执法者和违法者之间越来越突出的矛盾。自然,“和谐执法”也就成了摆设。

(图片说明:如若正确梳理,这还“卡”的了么?)

  老马不由得想起了发生在吉林大学的一件事:吉林大学里的绿化带是按照学校的规划和布局设立的。但由于之前并没有考虑进去学生上课、住宿进出方便的实际,一些隔离带上的绿色植物常常被践踏。校方多次教育,收效甚微。近来,学校一改以往硬性规定和生搬硬套的教育模式,而是根据学生的脚印密集度,在绿化带里铺上石子路,大大方便了学生。很富有人情味的此举虽有些微不足道,但特受学生欢迎,好评如潮。

    世间事往往就是这样,动机和目的的一致性是一对不太好把握的矛盾体。问题是,机械地处理和主动地把握,其效果却是天壤之别,不可同日而语。

来源:中广网宁夏分网    责编:马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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