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敏
曾听人说,一段时期内过度关心一件事物并不是好事,因为热度过后往往很可能就是极度的冷落。对于大多数事情,这句话可能是适用的。可是当你知道今天人们最关心什么,就会怀疑这句话的可信性了。
没错,今天是消
费者权益保护日。自打设立了这个“权益保护日”后,“3·15”这个专属名词已经深入人心,多年来,人们对它的关注丝毫未减,甚至,它已经成为了一种惯例,变成了一年一度这一天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每年的这一天,无论是媒体,还是相关单位、民众都会以各种方式参与进来。在这一天,我们不仅能看到一些电视台举办的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内容的晚会、部分平面媒体对过去一年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状况所做的大篇幅、高密度的相关报道,而且也能够看到一些监管部门当众查处、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的活动。
应当说,过去的20年来,正是由于有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参与,依靠国家推行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措施,才使得市场的整体消费环境有了很大改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得到了极大的增强。细心的人也发现,这些年来,商家整体的服务质量在明显改善,商品的价格渐趋合理,消费领域的投诉案件起数在逐年下降,有关部门处理消费纠纷的效率大幅度提高,处理方式更加人性化等等。相信,所有的这些变化都是消费者能够切身感受到的。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们对“3·15”寄予了极大的关注,恰恰折射出了其背后的诸多不和谐因素。聚焦各地盘点的年度侵权案例和消费投诉热点不难发现,其关注的热点和投诉的重点大多是涉及百姓衣食住用行、通讯和服务等领域,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影响范围较大。因此,与其说百姓是在关注“3·15”,不如说他们真正关心的是自己的合法利益能不能得到维护,有没有受到侵害,关心的是还有哪些消费领域还存在问题。试想,如果市场消费环境真正实现了有序健康,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起了监督管理的职能,大家还会对这一天如此关注吗?
与往年一样,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有一个主题,那就是“消费和谐”。当然,它不能仅作为一个活动的主题而短暂地存在,更应当成为一种理念,成为社会成员应当遵循的共同法则深入人心。每一天我们都离不开消费,每一次消费我们都需要和谐,这不仅需要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也需要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和整治。
真希望有一天,人们不再关注“3·15”,而只是把它当成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因为只有到了那时,市场的整体消费环境才可以说真正实现了健康有序,百姓才会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买得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