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统一赋码标准,我区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赋码规则》。

《规则》明确,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诊疗期间,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混管阳性人员,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发生疫情后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风险人员,赋红色健康码进行管理。对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相关症状人员未排除新冠肺炎前,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7天内,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后7天内,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时空伴随者,正在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的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宁人员、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管理地区入宁人员,入宁后未按要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的低风险地区入宁人员,以及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重点风险监测人员,赋黄色健康码进行管理。对应赋红码、黄码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通过本人自主准确在“我的宁夏”政务App上进行健康打卡,获取绿色健康码。

对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健康码异常的,《规则》明确,本人可在当日内自主填报正确信息,自动转为绿码。对解除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或封控管控未及时转码,未离宁被误判定为区外入宁人员赋码,未及时自主更正健康打卡正确信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误赋红码、黄码的人员,本人可在“我的宁夏”政务App及微信小程序上上传行程码信息、核酸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自助申诉,通过系统识别或人工核验符合转码条件的,转为绿码。对不能完成自助申诉转码的人员,本人可通过各级12345政务热线和自治区12320热线电话登记核查转码。(记者 周一青 杨杰)

编辑:胡苗苗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 授权>>
转载申请事宜以及报告非法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010-56807194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