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整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呼伦贝尔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近期查处的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陈巴尔虎旗原国土资源局局长聂森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
  2001年至2006年,聂森在担任陈旗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希日乌苏煤矿违建和非法采矿监管不力,致使马某某非法开采行为长期持续,严重扰乱了矿产开采和市场秩序,给国家矿产资源造成重大损失。2021年2月,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给予聂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局原局长田敬君以权谋私,破坏市场竞争秩序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时任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田敬君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礼品礼金,在招投标、验收等方面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违规为阿荣旗多家旅游度假相关企业申报产业项目提供帮助,破坏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环境,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致使国家专项资金损失1400余万元。同时,田敬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阿荣旗纪委监委给予田敬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海拉尔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事业管理局原工伤生育管理办主任迟晓瑞与企业人员共谋套取生育保险费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期间,迟晓瑞利用担任海拉尔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生育管理办主任的职务便利,与企业人员汪某共谋,将灵活就业人员冒充为该公司员工身份,套取生育保险费用合计人民币57万余元,迟晓瑞分得赃款人民币52万余元。2013年至2018年期间,迟晓瑞与企业人员张某某共谋,将灵活就业人员冒充为该企业参保人员或其他企业人员,套取生育保险费用合计人民币213万余元,迟晓瑞分得赃款人民币207万余元。2019年7月,海拉尔区监委给予迟晓瑞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部分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原副局长韩炳权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扰乱招投标秩序问题
  2013年11月,韩炳权在担任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期间,注资人民币50万元成立了呼伦贝尔市鸿豪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豪公司”),并由亲属代其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9月,呼伦贝尔两河圣山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通过海拉尔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两河圣山景区的清扫、保洁、清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韩炳权为取得该项目,通过向其朋友借款,变更鸿豪公司注册资金,并联系两家公司陪同鸿豪公司参与投标景区公开招标项目。2015年10月,在仅有鸿豪公司及两家陪标企业参与投标的情况下,最终由鸿豪公司中标,获得该项目。2015年11月至2019年1月,韩炳权通过违规经营共收益人民币326.5万元。2020年8月,结合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海拉尔区纪委监委给予韩炳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处理。
  原海拉尔区环保局副局长张远银违规实施行政审批问题
  2010年6月,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施德牧业有限公司在海拉尔区西山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养猪场项目。时任海拉尔区环保局副局长张远银在对该项目进行环评审批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对企业选址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越级审批自然保护区内的养殖项目环评手续,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4月,结合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海拉尔区纪委监委给予张远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处理。
  阿荣旗人防办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白德龙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问题
  2005年至2019年,白德龙在分别担任阿荣旗人民政府报账员、人防办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期间,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取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超范围多收、应收未收、缓收人防易地建设费,致使169个民用建筑项目中有167个未经人防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给党和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白德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收取的部分人防易地建设费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支出,并进行盈利性活动。2020年12月,阿荣旗纪委常委会给予白德龙开除党籍处分,阿荣旗监委委员会给予白德龙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牙克石市住建局副局长孙传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2017年9月14日,呼伦贝尔市某公司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过程中,牙克石市住建局副局长孙传涛作为分管领导,未按法定程序办理该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审批工作,工作不作为,服务企业意识不强,破坏营商环境。2021年3月,经牙克石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给予孙传涛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