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赤峰3月5日消息(赤峰台记者刘景志) 近年来,赤峰市委、市政府将城乡低保工作列入“十大惠民实事”之一,加大民生工作建设力度。着重解决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实际困难,在保障他们基本生活的同时,又在取暖、医疗、子女上大学、临时困难等方面进行了救助。民政部门将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安置、基层组织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作为突破口,积极采取任务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到人等多种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民生工作。在加大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的同时,将全市符合条件的城镇和农村、牧区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2009年,赤峰市争取各项民政专项资金达71329.8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4%。市级匹配资金3753.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6.9%,全市有近50万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特殊群体、困难群众的生活、就医得到了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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