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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严查下乡“山寨电视” |
| 中广网 2010-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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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鄂尔多斯3月3日消息(鄂尔多斯电台记者王志红 包香前) 随着“家电下乡”活动的开展,“山寨电视”也随着这屡春风活动开了。春节过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工商局薛家湾第二工商所在辖区一家电器店内查获6台非法组装的电视机,东胜区工商分局查扣了7台山寨“长虹”、“三星”、“三洋”彩色电视机,杭锦旗工商局也在锡尼镇查获了一批仿冒名牌电视机。鄂尔多斯市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识别“山寨家电”要做到“四看”:一看外观,“山寨家电”外包装粗糙,外表凹凸不平,有磨损的痕迹;二看厂家,品牌家电的厂家从网上很容易查到;三看价格,“山寨家电”一般价格低,与同品牌、同型号真货价格相差较大;四看有无商标授权文书,购买家电产品时可要求商家出示商标授权文书,若没有则可能是“山寨家电”。对于“山寨电视”经营者的处理以及消费者如何维权问题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苏文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工商部门经过厂家或者是质检部门的鉴定情况属实的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受理,同时,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对这种商品的经营者进行查处,第一要限期改正,收缴他侵权的商品,同时根据商标法商标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具体罚款的数额是非法经营额三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确定的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规定对消费者进行一定的赔偿,发现侵权的不合格的产品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工商部门经过相关厂家和质检部门的鉴定,然后对具体的案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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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任艳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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