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2月14日消息 (记者郑颖 通讯员王欣荣) 为了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从2006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清水河县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原则,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人均补助20元,地方财政补助人均不低于20元,农民个人出资不低于10元的筹资比例。医疗费报销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保障适度、降低风险和“补大病为主、补小病为辅”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起付线乡、县、县级以上分别为50、500、1000元,报销比例达30%至60%。
截止目前,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户数达26959户,参合人数88542人,参合率73.7%;筹集医疗基金达42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9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92.8万元、市财政补助46.4万元、县财政补助46.4万元、农户上缴103.3万元;已给农民报销医疗费36.3万元,其中:大病报销35.5万元,门诊报销0.8万元。
虽然目前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县顺利开展,但是呼和浩特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通过对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及部分农民的调查和走访了解到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乡镇的基本工作没有到位,有的乡镇工作不够扎实,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留有死角,致使部分农民对合作医疗政策持怀疑态度;有的乡镇甚至至今没有设立专门的办公室,没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没有办公经费;还有的乡镇负责人员频繁更换,工作移交不彻底,政策业务水平不高,参合农民的诸多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有的乡镇工作机制不畅,没有开设合作医疗支出专户,下拨的农民报销医药费不能及时发放到患者手中。 二是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亟待改善和提高,目前状况不能满足合作医疗患者就诊的需要。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员严重短缺。 三是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业务不熟练,需加强培训。四是由于县合作医疗办工作经费紧张,交通工具缺乏,对合作医疗工作的检查及落实工作无法完成;五是部分农民认识不到位,家庭成员有重病或慢性疾病的积极参加,而身体健壮的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六是农民普遍反映报销手续复杂,时间拖延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