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9月17日消息 9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换贵故意杀人一案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换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20年10月9日8时许,被告人马换贵在武川县二份子乡黑浪壕村东南王甲某羊圈内发现了自家丟失多日的一只绵羊,讨要未果后报警求助。

武川县二份子乡派出所民警张某某、范某某出警处置警情。武川县二份子乡黑浪壕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徐某某、杨某、李某某配合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王甲某的哥哥王乙某亦参与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马换贵回家将一把单刃尖刀藏于身上。12时45分左右,在众人辨认争议绵羊身上的油漆标记时,马换贵突然持刀朝张某某腹部捅剌一刀、向王乙某腹部捅刺一刀,随即又追击他人,在羊圈门外捅剌徐某某胸部一刀,在村南空地上捅剌王甲某胸部两刀、王丙某胸部一刀。致张某某、王甲某当场死亡,王丙某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徐某某、王乙某重伤。后马换贵于当日被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抓获。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被告人马换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