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鞠树文辞去通辽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5月18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工作变动和本人申请,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鞠树文辞去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申请,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海东辞去通辽市监察

      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5月18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因工作变动和本人申请,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海东辞去通辽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申请,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5月18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鸿福为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勇为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5月18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勇为通辽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