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1月21日消息(记者金建军)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政协主席会议建议,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拟于1月25日至2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主轴、主线和中心环节,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为自治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会议的建议议程∶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人代会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审议并通过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等文件;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