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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未成年人网络权利保护机制由政府主导转向综合体制治理

2017-12-04 11:1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乌镇12月4日消息(记者梁爽)4日上午,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守护未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论坛在乌镇举行,论坛围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邀请中外政府官员、国际组织和青年组织代表、知名学者以及青少年代表进行研讨。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发表题为《未成年网络保护立法应关注的重点问题》主题演讲。

  “以法治手段来加强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顺应了国际互联网治理的总体趋势和通行做法。”申卫星表示,很多法治较为发达的国家早已经从立法层面开始处理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问题,而《未成年人保护保护条例》也代表了我国网络监管体制的一次转变。

  《条例》明确指出,整个社会都有责任区去防范网络沉迷,追究网络欺凌,打击非法搜集和利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行为。

  2016年10月,国家网信办公布征求意见稿,今年1月,国家网信办已经开始发布了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申卫星认为,现在我国已经开始互联网保护条例的进程,一部关于互联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础性的法律和未来的基本架构已经呈现。

  申卫星认为,《条例》展现的是一种在政府指引下,以家庭为核心的、多方面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网络权利保护机制,而非传统的政府主导加上专业机构为主力的管理体制。“我觉得这是一个体制上,由过去的政府主导到综合体制治理的变化,家长的网络监护权得以凸显。”

  同时,申卫星强调,我们在保护孩子的时候,也要尊重他/她们的权利和自由,不能够以“为你好”的名义来进行强制,甚至施加暴力。

  对于未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制度建设关注重点,申卫星表示应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 提高未成年人和监护人的网络素养,就是增强健康上网的这种能力建设;第二,要考虑如何在内容建设上和内容管理上为未成年人提供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第三, 应进一步加强预防和规制未成年人一些违法或不当的网络行为。

编辑: 龙明洁

申卫星:未成年人网络权利保护机制由政府主导转向综合体制治理

申卫星表示,很多法治较为发达的国家早已经从立法层面开始处理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问题,而《未成年人保护保护条例》也代表了我国网络监管体制的一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