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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大河:GDP不以污染为代价 通过立法加强保护

2014-03-09 10:34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3月9日消息,全国政协邀请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气象局原局长秦大河,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徐辉,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原校长、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刘玉村,就文化、教育、就业社保、医卫、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环境报和中国环境网记者:请问秦大河委员。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济发展,让我们都享受了改革的红利,只有环境作出了牺牲。在新一轮改革中,特别是经济改革中,如何让环境保护获得红利?

  秦大河:谢谢这位环境报记者提问。众所周知,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当中,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社会进步也非常的明显,与此同时,我们的环境污染也确实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那么,中国从30多年前人均GDP很低到现在达到了五六千元——如果人民币继续升值将会更多,付出了环境上的沉重代价。反观世界各国情况,西方国家用了100多年的时间所走过的道路,中国13亿人口在政府的领导下用了30年的时间走过来了。与此同时,在经济取得显著成果的时候,在环境上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所以,李克强总理在这次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在2014年的工作第九条专门谈到了环境保护问题,并且强调带领全国人民向环境污染、向雾霾开战。

  我个人认为,中国治理环境问题,虽然我不是环保局出身,我本人是原中国气象局局长,和环境有一定的关系,据我的知识背景和我的个人经历,我已经看到中国政府在环境立法方面还是比较积极的。不久前,我曾经去过斯德哥尔摩,那里是世界环境保护思潮的诞生地。中国在1973年成立了环保机构,在1978年就颁布了环境条例,也是环境法的雏形。我也注意到,在3月4日,在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特别谈到,201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环境法的修改作了两次讨论,今年还有一次讨论。他说,对一个法律或者条例进行3次讨论一般就可以颁发了,但是为了慎重起见,要进行第4次讨论。我相信在环境法修改之后,将趋于更加完善。比如,在以前的环境保护法里面,并没有涉及到更多的细颗粒物的排放问题,这次提出来了;也没有涉及到更多的区域联防问题,这次也会提出来。我也是从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学习到这些东西,我想中国政府一定会在今后加强立法,在环境保护治理方面作出更多的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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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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