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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明晰产权、强化物权

2014-03-05 17:16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财经北京3月5日消息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革中央副主席刘家强做客央广网两会特别节目《对话决策者》。

  今年两会,刘家强提出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提案。他说,三中全会对于土地制度改革的部署很重要,也很及时,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同时又要保证粮食安全。

  目前我国有6亿多农民要就业、生存,刘家强认为我国应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以稳为先、有序推进。第一,要让种粮的农民利益有保障,这样农民的积极性才能调动起来;第二,确保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能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如果靠卖土地就又成了土地财政,全都搞其他产业就没人种粮食了。既然是主产区,粮食产量很高,应该给予政策倾斜,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推进改革。

  刘家强说,改革要以确权为基础,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强化土地物权为目标,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对此,他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现在可以积极稳妥的、确实的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和办证工作。成都是城乡统筹、配套政策的试点城市,实行的比较早,把确权、办证都确定了,农民有了这些权益,走到哪里都有收益。

  第二,确保农村建设用地经营权和收益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共享,特别是建设用地增值部分应由该农村集体成员所有。

  第三,严格规范城市工商企业进入农村的准入条件,这样有利于确保流转的土地用途不变,还能够高效利用,保证粮食安全。

  此外,可以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试行差别化的土地供给政策,防止大城市“摊大饼”式的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可以向中等城市、小城镇和县城倾斜。

  刘家强指出,要发展县域经济和新型城镇化,县城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县域经济的增长级就在县。因为县城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城市建设基础,在县域经济中具有中心作用。无论是就地城镇化还是农村新型社区发展,如果有产业支撑,有交通和基础设施,县域经济的发展就会很好。县城发展好了,可以给在整个国民经济,或者农村经济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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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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