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相关部署,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明确了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治理向来是国家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基层,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也体现在基层。日常生活中,老旧小区的电梯装不装?怎么装?又如,家门口的广场建不建?怎么建?这些基层治理中的小事,检验政策落实的效果,考验党员干部的作风,体现基层治理的效能。

  如何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意见》做了针对性的安排。比如,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平安建设能力;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等。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抓手,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从长远看,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意见》明确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力争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充分展现。”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从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到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从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到营造基层治理良好氛围……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才能让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全面完善、基层政权坚强有力、基层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基层公共服务精准高效,党的执政基础才会更加坚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才能明显提高。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把《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抓紧抓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我们就一定能以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