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旨在鼓励人们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进一步弘扬劳动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需要找准着力点,以便能够更好地落地、落小、落细、落实。

  坚持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铸就“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的理论基石。从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的诞生到今天,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劳动的内涵和形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具体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铸就了“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的理论基石。一要坚持劳动是人和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基础的思想。人类是劳动创造的,社会是劳动创造的,“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就是要让人们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二要树牢劳动是幸福和财富的源泉的思想。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就是让人们真正懂得:通过劳动,可以实现人世间的美好梦想;通过劳动,可以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通过劳动,可以铸就生命里的一切辉煌。三要贯彻劳动是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重要手段的思想。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就是要发挥劳动的树德、增智、强体、育美功能,充分挖掘人的天赋,不断激发人的创造潜能,从而达到以劳动创造幸福,以奋斗实现价值的目的。

  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目标,激发“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的动力源泉。劳动是一切成功的必经之路。通过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历史的辉煌;通过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今天的伟大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也必将通过劳动创造来实现,这是“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的动力源泉。一方面要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人生在勤,勤则不匮。幸福不会从天而降,美好生活要靠劳动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需要我们每一个人脚踏实地、不懈努力、接续奋斗。“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景来激发人民群众对劳动的热爱,不断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另一方面要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需要推动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就是要培养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充分发挥人们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同时还要激励人们自觉与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同频共振。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实现中国梦,创造全体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继续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应激励人们在通过劳动创造自己幸福梦的同时,能够自觉助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夯实“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的现实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断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必然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的现实基础。首先,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植根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指引中国人民创造自己美好生活的根本保证。“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需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引,以确保其基本方向。其次,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创新应用。创新本质上就是一种劳动实践。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劳动的形态、内涵呈现出许多新变化,“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需要坚持创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坚持“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创造性劳动能力”,引导人们在创造性劳动中去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去感受劳动创造幸福的可能。再次,要立足于当代中国现实。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必须立足当代中国现实,以应对前进道路上出现的各种艰难险阻,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多措并举,营造“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需要坚持多措并举,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良好氛围,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蔚然成风。第一,要将“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发展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应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及国民教育全过程,做到家庭宣传教育日常化、学校劳动宣传教育规范化、社会宣传教育多样化。第二,要将“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融入大众传媒中去。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价值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创作更多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优秀作品,大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挖掘在抗疫救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不畏艰难、百折不挠、敢于担当的高尚品格及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同时也要强化应对负面舆论的监督引导,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不劳而获、贪图享乐、崇尚暴富的错误观念。第三,要将“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需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劳动思想观念,传承和弘扬革命文化中所凝结着的广大人民群众高尚的劳动道德和品质,让人们能够在社会文化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感染和熏陶,努力引导全社会形成“劳动创造幸福”的主流价值取向和文化氛围。

  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的制度保障。“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还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照章办事,强化制度保障。一要建立统筹协同机制。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开展“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多员参与、通力协作的统筹协同机制,以确保宣传教育的正规化、系统化及常态化。二要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应充分落实劳动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和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的实施提供保障。三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制度。“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应充分重视发挥劳动的社会价值评判导向和社会行为导向的基本功能,把人民群众对于劳动公平正义的价值期待和利益诉求科学合理地纳入制度化轨道,让人们能真切地感受到劳动可以创造幸福。

  “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开创未来”,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顽强拼搏,把握新发展阶段的重要历史机遇,应对新发展阶段的复杂矛盾与挑战,找准“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的着力点,牢固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让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成为铿锵的时代强音,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