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深圳1月15日消息(记者黄倩 通讯员欧阳永艳)《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以下简称《审视指南》)主题采访活动15日在深圳市妇联举行。记者获悉,该指南为我国内地首部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空白。

  广告作为通过各种媒介向公众广泛传递信息的重要传播手段,对公众的性别文化意识和城市文明风尚有着普遍而深刻的影响。近年来,广告性别歧视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20年12月,深圳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七个部门,依据《广告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平等促进条例》联合出台了《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并得到全国妇联和社会各界专家的高度肯定。一致认为是“建立和完善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机制的一次重要探索,是性别平等评估的又一项丰硕成果,体现了深圳市性别平等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对深圳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率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具有积极意义。”

  据介绍,《审视指南》主要适用各种渠道传播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公告、启事、声明等参照执行。共分为编写说明,性别歧视广告的认定,预防和教育,广告性别平等的审视,相关职能部门、广告主体的职责,投诉和举报六个部分,建立了较为清晰的审视标准、审视机制,有较强的操作性。

  首次明确了涉嫌广告性别歧视的情形

  《审视指南》列举了六种可以认定为涉嫌性别歧视广告的情形如广告中含有性暗示,对人的身体存在贬低、侮辱、暴力或伤害等情形,物化人的形象、身体、贬低人的能力和作用、刻意突出女性的从属角色和地位等等。

  创设了广告性别平等审视的标准

  《审视指南》明确了六个倡导性审视标准和五个否决性审视标准,并对否决性标准逐一列举了表现形式,实现了标准具体化,改变审视标准模糊的现状。否决性标准主要有:扭曲、损害、物化女性形象及身体,固化陈旧定型的男女性别气质和行为特征,刻意突出某一性别的从属角色和地位,贬低或歪曲女性的能力和作用等几个方面。

  创建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机制

  《审视指南》建立了自我审视、职能部门监管、专门机构评估、社会监督等四个方面的审视机制。如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是广告性别平等审视的主体责任。要求他们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培训、增加广告性别平等审视内容、制定内部广告性别平等审视制度。要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广告中存在性别歧视问题,可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投诉,也可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12345;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投诉电话:12338。

  明确了性别平等审视重点

  《审视指南》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广告性别平等审视。包括:重点对家庭用品、医疗美容、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广告进行审视;重点从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等各环节、全过程审视;重点对点击量大、覆盖广、影响大的影视、户外、自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发布的广告进行审视。

  加强对性别歧视广告的审视处置

  《审视指南》明确建立企业内外相结合的投诉处理机制,对发布前、发布后和存有争议的广告进行分类处理。对发布前性别歧视广告,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不予设计、制作、发布,监管部门应不予登记、禁止发布。对发布后性别歧视广告,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纠正,重新发布;对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应当禁止发布。对审视结果存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认定,并出具专业意见。

  深圳市妇联主席马宏表示,“希望通过《审视指南》的出台,通过广告性别平等的审视,能够从小切口来体现城市文明的大提升,创设一个更加包容、更加平等、更有活力的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