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擘画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成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必要前提。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现代国家发展的历史合力在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从胜利走向胜利,继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的实践经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铿锵有力地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完善党的领导,增强社会主义事业保障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有赖于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坚守与实践。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认为,建立属于人民的政党以及属于人民的国家是赋予国家现代性的必要前提,现代国家作为人民实现自由解放的政治工具规定了国家现代化是人民不断向着完全自由解放迈进的社会条件。在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的征途中,国家现代化的发展依赖于领导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人民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和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决定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成败,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也就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题中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古人讲的“六合同风,九州共贯”,在当代中国,没有党的领导,这个是做不到的。拥有十四亿人口、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中国,不能群龙无首、一盘散沙,不能没有干事创业的主心骨。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能不能抓住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关键在于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党能否有力发挥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作用。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中央作出决策部署,党的各方各级党组织都要贯彻落实、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只有党切实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了领导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才能实现。谋思路、立根本,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生活内在地需要人民性政党的组织和领导。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只有党在科学判断历史方位的基础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才能不断向前推进,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才能具有可靠保障。立治有体,施治有序。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党需要以选择并坚持符合国家历史文化传统的政党制度和国家政体形式作为前提。完善党的领导,既有利于全党同志坚定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又有利于全国人民戮力同心、共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仅需要谋思路还需要重条理、抓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可见,只有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增强党的领导力,凝聚中国人民的磅礴伟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事业才能具有坚实保障。

  健全人民民主,焕发社会主义生命活力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最终享有者,是国家的真正主人。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决定国家的命运、书写国家的历史、构成国家的坚实基础。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只有在政治上真正实行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才能生机焕发,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逻辑所在。中国共产党高举人民民主旗帜,建立符合人民需求的根本政治制度,实行比世界上已有的一切民主形式更加广泛、更加真实的民主,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

  站在当前历史方位看中国,党带领人民群众完成了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半程历史任务,同时也需要继续完成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后半程的历史任务。政治实践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凝聚民心、调动人民积极性,才能使国家充满活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实行人民民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实行人民民主,就是要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坚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坚持根本政治立场和原则不变的情况下,继续不断完善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是健全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只有从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不断完善,才能真正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才能与时俱进地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适应扩大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愿望才能最终达成。

  推进法治中国,巩固社会主义善治根本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让人民具有实现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解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追求。法治作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治国方式和执政方式,作为人民实现实质民主的重要手段,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过程中的必然选择,是社会主义国家不断走向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不论是“依法治国”还是“法治中国”的提出,法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都服从于国家发展的根本目的,即为党带领人民群众达成国家善治、实现美好生活和全面自由发展服务,其最终目的在根本上皆汇流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价值追求,即通过法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主权的现代国家原则和让每一个人具有实现全面自由发展的可能。

  大道至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证明了法治所具有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破浪前行开新局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继续运用法治手段,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根本成为不二选择。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和秩序的统一因法治而得。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民主与秩序的统一意味着形式上的国家意志与实质上的国家意志相统一以及因这种统一而获得的政治社会秩序的统一。换言之,法治是一种规范之治,法律能够对一切政治主体及其行为进行法的规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之下,这种规范之治体现为人民群众的意志、党的意志、各民族和各政治团体的意志皆被纳入法的轨道并统一于国家的意志。法固根本,法不仅统一人民群众的意志、党的意志、各民族和各政治团体的意志,还通过规范社会生活中的参与者使得社会本身具有强大生命力,即通过规范执政党、政府和社会各方主体以释放社会本身的发展动力。

  总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需要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根本,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行作为。完善党的领导以增强社会主义事业保障,健全人民民主以焕发社会主义的生命活力,推进法治中国以巩固社会主义善治根本,这是推动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历史规律使然。

  (执笔人:高茂森,西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