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

  我们如期完成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这是一场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但我们还远未到自满的时候。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2021年的工作重点,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推进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这表达了两层含义:其一,脱贫摘帽完成之后,脱贫攻坚工作不能放松,要“扶上马、送一程”,这一程就是5年过渡期。其二,在过渡期内政策不能“急刹车”,不能“急转弯”,而是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我们要继续做好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我们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十四五”规划是从持久战角度着眼制定的一个中长期规划,又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这五年也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五年。一方面我们要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五年过渡期内夯实“三农”发展基础;一方面我们要把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转移到乡村振兴发展上来,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如何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这是一个时代课题,更是一场新的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的经验做法,结合地方实际,更高效地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回顾8年来的艰难历程,我们之所以能够啃下一个又一个“硬骨头”,能够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靠的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都离不开全国人民团结一心的砥砺奋斗。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重温艰苦卓绝的脱贫攻坚之路,更加凝聚起万众一心奋进新时代的磅礴力量,勇往直前,创造更加灿烂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