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记者赵红梅 通讯员任树春)从省水利厅获悉,最新一期的河北省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水位监测情况通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浅层地下水水位平均埋深18.19米,同比上升0.49米,有87个县(市、区)水位回升;全省深层地下水水位平均埋深53.95米,同比上升1.32米,有63个县(市、区)水位回升。

  全省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水位平均埋深26.87米,同比上升0.78米,有62个县(市、区)水位回升,占比76.5%;全省深层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水位平均埋深59.77米,同比上升1.64米,有50个县(市、区)水位回升,占比76.9%。

  2020年,我省已有5月、6月、8月、9月、10月、11月6个月份的深层、浅层地下水水位平均埋深与2019年同期相比出现上升。

  据统计,2020年前11个月,我省平均降雨量为540毫米,与常年相比基本持平。在全年降水量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全省地下水水位平均埋深出现回升,表明我省采取的“节、引、调、补、蓄、管”等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措施正在逐步发挥作用,全省地下水超采状况得到有效遏制,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趋势得到初步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