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愿者的地方,就有文明在闪光。12月5日是第35个“国际志愿者日”。这是一个礼敬志愿者的节日,也是一个传颂志愿精神、发挥志愿作用的重要节日,让我们向志愿者致敬,让“志愿者”成为我们共同的名字。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志愿服务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早已跨越国界、跨越民族、跨越性别,成为一种具有重要精神导向的价值理念。在我国城市或乡村,都能看到各行各类的志愿者的身影。我国的志愿服务主要是由政府组织倡导的志愿活动以及成千上万的较小规模、自下而上的村社基层组织这两方面的力量所推动的。据《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20)》显示,截至今年3月16日,我国实名注册志愿者总数达到1.69亿人,志愿团体116.36万个,累计志愿服务时间22.68亿小时。实践证明,我国的志愿队伍在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内涵在持续丰富,志愿服务精神在融合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正朝着更加规范有序的方向前进。

  “志”之所向,“愿”之所在,文明向善、助人为乐离不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选择、自发行动。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的志愿服务是一种独特的“文明之美”。如今,随着志愿者群体的扩大、志愿服务频次的增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触角已延伸至社区建设、扶贫济困、医疗教育、扶弱助残、环境保护、文化体育和救灾抢险等众多领域,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产生出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尤其是今年年初疫情突袭,无数志愿者在战“疫”中挺身而出、勇敢逆行,坚守在社区、医院、车站、路口、街巷……可以说,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志愿者的最美身影,哪里就有“红马甲”的靓丽风景,她们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基层,充分彰显了理想信念、爱心善意、责任担当,展现了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成为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的生动体现。

  志愿者是无私奉献的代名词、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也是文明社会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她们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她们既是爱的创造者,也是爱的搬运工。这个社会需要爱,志愿者以满载的爱散播社会。因此,弘扬和鼓励志愿者精神,践行志愿服务“永远在路上”,既需要社会成员高尚情怀的有效积累,也需要专业能力的有力支撑,不断凝聚志愿力量,这样才能让志愿服务以更加理性、规范、持久的方式承继和发展,这也是新时代赋予志愿服务工作的新内涵、新要求。

  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与经济发展高质量一样,志愿服务也要高质量,需要在服务水平的广度、深度和高度上实现全面飞跃。说到底,就是要有效连接起“服务”和“需求”的两端,让爱心有的放矢地渗透到城乡的每个角落。让志愿服务行稳致远,既要促进队伍专业化,通过培育社会组织,借助“互联网+”手段,更好地梳理和聚合志愿者的特长、专业等资源,着力打造规范化、常备化的志愿者队伍,并借助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团队合作,让志愿服务能各展其长、各尽所能、高效有序。也要注重服务特色化,在提升扶老助残、结对济困等“传统科目”含金量的同时,围绕群众所盼所需所急,契合社会需求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切实提高志愿服务双方的匹配度,以更加精准地提供专业的服务科目,从而不断增强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志愿服务不是一次的热心、不能图一时热闹,要让志愿者精神持续闪光,成为良好的社会风尚,归根结底还得靠制度保障、各方给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充分参与的志愿服务机制,加强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培训演练,不断提升志愿服务的制度化组织化水平。同时,要完善志愿服务激励、保障和促进机制,给志愿者穿上“防护服”、服下“定心丸”,并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和弘扬志愿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志愿者、关爱志愿者的浓厚氛围,更多地给予志愿服务尊重、保护和激励,从而激发整个社会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磅礴前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