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3日)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示范条款(2020年修订版)》已正式发布。

  据介绍,新修订的《示范条款修订版》,进一步完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转移新材料的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示范条款修订版》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整合保险责任条款,将产品质量风险及产品责任风险合并为一条;二是增加“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被保险新材料损失累计责任限额”等各项分项限额,细化责任限额表述,进一步明确法律费用范围;三是针对不同保险责任,增加“每次事故被保险新材料损失免赔额(率)”“每次事故第三者损失免赔额(率)”,细化免赔额(率)的表述,对运输费用、交通费用增加30%的赔偿限额上限;四是保险费计算部分,区分新材料损失、第三者责任及法律费用,细化保险费计算方法;五是为鼓励行业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费率,废除《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费率表》。六是完善多处条款内容表述,使条款更为明确、严谨。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示范条款》,最早于2017年制定,通过为重点新材料的创新成果转化引入保险补偿机制,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提升新材料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台央视记者 王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