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深圳9月20日消息(记者黄倩 通讯员章兴伟)《关于促进身心障碍者信托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9月19日在第八届中国慈展会上举行。《指导意见》由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将通过公益信托方式,保障身心障碍者群体的合法权益,解决有需要的身心障碍者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供给难题,并探索金融支持民生发展模式,在全社会形成“弱有众扶”的民生发展新格局。

发布会现场(央广记者 黄倩 摄)

  为回应深圳市身心障碍者呼声诉求,经过两年多的调查研究,深圳市残联和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达成共识:以公益信托为工具,为有一定资产的身心障碍者的委托人,包括其父母或家人及其他类型的委托人提供信托计划,专业地、可持续性地、综合性地安排好身心障碍者,即受益人的生存和终极发展问题,从而使身心障碍者委托人能够得到“喘息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了身心障碍者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监察人、第三方中介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等当事人的关系,以及各类主体的责任义务,延伸了公益信托服务链条,促进了市场主体间供给与服务需求有效对接,利用市场的力量,创新设立了“财产管理+公益”服务模式,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信托治理体系。

发布会上解读《指导意见》(央广记者 黄倩 摄)

  《指导意见》鼓励设立第三方中介组织,负责链接信托各相关方资源和力量,目的在于延伸服务链条、创新服务模式,整合公益力量、增强全社会为身心障碍者服务效能。

  《指导意见》要求,专业服务机构应登记注册为商事主体或社会组织,应当具备较强服务能力、能够提供贴切身心障碍者需求的专业服务。受托人可根据第三方中介组织推荐,会同委托人、受益人、监察人等利益相关方,确定专业服务机构、制定照料计划、签订服务合同,并纳入信托文件。专业服务机构依据信托文件,为受益人提供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托养、养老、文体、基本生活照料、殡葬、遗嘱、法律等个性化支持服务。专业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及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布,并接受身心障碍者信托各方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