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签订的协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独家持有2020年东京奥运会在中国大陆及澳门地区的全媒体权利及转授权权利。

近期,我台发现有互联网视频服务提供商以“东京奥运项目招商推介会”名义和“打破奥运营销边界”等宣传语开展营销和招商活动。为消除我台长期合作伙伴、奥运媒体传播项目潜在合作伙伴及相关公众的误解,我台声明如下:

截至本声明发出之日,我台及经我台许可的关联机构尚未许可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广播、传播、提供2020年东京奥运会节目内容,亦没有授权任何单位就2020年东京奥运会媒体权利开展营销、招商活动。我台将密切关注有关情况,核查有关借助奥林匹克资产和媒体权利资源开展隐形营销的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打击相关侵犯奥运会媒体权利的行为。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