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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禁“人籍分离”高中不得招收借读生

2019-05-25 08:16:06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雷嘉)教育部昨天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信息“十公开”等规定,确保考试招生工作有序实施。

  义务教育阶段,《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规范高中招生行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定期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布具备资质学校,于每年5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布。

  《通知》强调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周密细致地做好高职扩招的补报名、资格审核、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认真组织开展高校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行为。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

  措施

  七方面规范考试招生

  1.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混合招生。

  2.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各地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实行民办中小学跨区域招生生源地审批办法和黑名单制度。

  3.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类内地民族班、海空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按有关规定执行。

  4.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各地要定期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布具备资质学校,于每年5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布。中等职业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异地设立分校、办学点。

  5.进一步加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管理。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稳妥做好报名、考试组织、评卷、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职扩招百万的补报名等工作,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

  6.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加强面试专家等相关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7.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审核。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行为。要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编辑: 王丹蕾

教育部:严禁“人籍分离”高中不得招收借读生

教育部昨天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信息“十公开”等规定,确保考试招生工作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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