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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出台《关于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2019-04-16 14:3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厦门4月16日消息(记者 郭婕妤 陈庚)今天上午,厦门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厦门市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支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服务实体企业、加强政府引导增强服务企业发展合力等3个方面着手,集成提出18项具体支持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高效务实的政企互动机制,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着力从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方面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支持厦门市实体经济的发展。

  厦门市人社局总会计师、新闻发言人陈国荣在发布会上指出,厦门市是一个劳动力输入型城市,企业人力资源总量不足、对外依赖程度高、流动性大等特征明显,虽然目前用工形势总体平稳,但季节性、结构性缺工现象仍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陈国荣说,厦门市人社局将把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为厦门市人社系统的首要任务,从服务企业用工、聚集产业人才、提升职业技能、构建劳动和谐、社保降费减负等方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持续致力于建设实体经济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据介绍,《意见》集成了人社部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18项政策和措施,对当前人社部门正在执行的效果较好的原有政策继续沿用,部分原有政策结合新形势进行了完善,同时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新增了部分政策。

  在服务企业用工方面,支持重点企业利用政府建设的省内外劳务输入基地和村居招聘网点开展招工招才。符合条件并经省内外劳务输入基地、村居招聘网点确认后,给予劳务输入基地和招聘网点最高2000元/人的奖励。支持企业自主招工招才。企业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奖励。

  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厦门市行业协会、产业协会、企业联盟等机构参与厦门市省外劳务输入基地和省内村居招聘网点的建设、运营,帮助厦门重点企业引进人力资源。对帮助我市企业招聘引进市外人力资源、符合本意见第2条用工规定的,经省内外劳务输入基地、村居招聘网点确认后,给予最高2000元/人的奖励。

  在聚集产业人才方面,鼓励企业加强院校毕业生资源开发。一是继续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给予见习人员见习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1980元/人/月,见习期不超过1年。二是对企业招收应届院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支持厦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帮助厦门企业招聘高端人才。企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采取猎头方式猎聘高端人才,按照猎头费用10%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奖励;给予用人企业40%的猎头费用补贴。同时,引导厦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围绕厦门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开展业务经营。对服务厦门市企业成效突出的,由人社部门按照厦门市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政策给予奖励。

  在提升职业技能方面,支持重点企业利用校企合作、新型学徒制的鼓励政策加强用工保障。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特别是,支持重点企业利用厦门市技能培训“一企一策”政策,开展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不同工种标准,给予企业800元-3940元/人的培训补贴。

  同时,在社保降费减负方面,支持企业增强员工的稳定性。对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厦门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并且支持企业开发特殊群体人力资源,减降用人成本。企业招用纳入政府帮扶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另悉,《意见》大部分条款兼顾了厦门市所有用人单位,但对厦门市重点产业企业进行了重点支持。其中包括厦门市台办确认的重点台资企业、厦门市科技局确认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厦门市总商会确认的重点民营企业等12类重点企业。

编辑: 田甜

厦门市出台《关于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今天上午,厦门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厦门市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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