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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船“飞马峰号”的额外关税为何应由买方支付?

2018-08-17 19:40:00来源:微信公众号“甜甜余味”

  这两天,随着“飞马峰号”(PEAK PEGASUS)在大连港开始卸货,这艘网红大豆船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只不过,这一次大家关心的是:600万美元的关税是谁交的?如果真是买方中储粮交的,这加征的关税闹了半天不成了自己吃闷亏?

  网红船“飞马峰号”  

网红船“飞马峰号”

  一、似是而非的质疑

  用“飞马峰号 关税”“中储粮 大豆”之类的关键词搜一搜,就会出现若干夹带着情绪的标题:诸如《“飞马峰号”进港卸货,中储粮支付600万美元关税?》《美大豆船终于卸货!中国买家为其支付600万美元关税》……与此前营造出的“与时间赛跑的船”“本年度最励志的船”这种拼命赶时间的形象、以及后续在中国海域“飘了快俩月”的没着没落的形象相比,这个时候突出中储粮成了600万美元加征关税的“接盘侠”,很难不在公众心目中形成“剧情反转”的印象。

  网民们恨铁不成钢者有之,讥讽者有之,质疑者有之,各种议论甚嚣尘上,最有代表性的无外乎这几种声音:

  “把人家挡在外面一个多月,结果还是自己买单”;

  “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就是为了面子上好看”;

  “自己给自己上税,这贸易战算是白打了”;

  “估计违约金比关税更高,只好交了”。

  乍看上去,似乎还真有几分道理。

  事实是这样吗?

  二、交关税就是打脸?

  按照咱们老百姓想的:加征关税就是为了给美国人一些颜色瞧瞧,让他们吃些苦头,所以这笔帐自然是要算到美国大豆船头上的,要不这“小马”也用不着这么使劲跑啊。买方中储粮要是付了这600万美元,不成了代人受过、自己打脸?

  还真不是这么回事。

  先看看钱到底是谁付的?

  据中储粮方面的可靠消息,这笔税款的的确确是他们付的,协议也是今年年初就由买卖双方签订并生效的,当时中美还没打贸易战。至于“飞马峰号”在大连港停留了一个多月,客观原因就是港口压船比较集中,“飞马峰号”只能在大连港口外锚地排队等待卸货和通关。大豆会变成豆芽?这也太低估了货舱的仓储温控能力了,货物肯定是没问题的。

  付款这事儿既然坐实了,是不是说明中储粮就真成了“接盘侠”和“冤大头”?

  回答这个问题,最不靠谱的就是想象力了。

  首先,谁来支付这船大豆额外增加的关税,必须由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所使用的贸易术语来决定。

  目前,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中的11种贸易术语,分别为EX WORKS、FCA、FAS、FOB、CFR、CIF、CPT、CIP、DAT、DAP和DDP。其中,只有在DDP术语下卖方才承担最大责任,包括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承担进口关税等。DDP,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称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除此之外,其余价格术语都是由买方承担进口关税。

  也就是说,在通常的国际贸易中,进口关税本来都是由买方来承担的。中储粮作为这船大豆的买方,为此支付额外关税,并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只不过这艘船正好在7月6日中美双方开征惩罚性关税当天抵达中国港口,原本寻常的交易也就有了不寻常的意味。

  第二,中储粮付这笔税款完全符合法律要求。

  媒体报道中,往往都有这样一句“(中储粮)公司承诺按照中国相关法律和已生效的对美关税措施规定,依法缴纳各项税费”,由于语焉不详,难免让人怀疑这只是个借口。

  实际上,这里所说的“中国相关法律”就是《海关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修正版)”》第五章第五十四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说,从法理上来说,中储粮交这笔钱也是应当应份的,不存在任何“认怂”帮美国人付钱的理由。

  第三,中储粮既然不理亏,为什么之前没有公开回应?

  这是因为卸货工作仍在进行——70000吨大豆,要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卸货机转移、装车等一系列流程,本来就需要时间。根据全球在线船舶追踪服务网站marinetraffic.com的监测数据:8月16日北京时间11:59,“飞马峰号”位置仍在大连港(黄海海域),状态是“系泊”(moored);而到了北京时间14:49,这艘船的状态已经变成“正在使用发动机”(Underway Using Engine),船舶的吃水深度也由此前的13米变成了6.9米(该船最大吃水深度为14.43米)——看来卸货截至该时间点已经完毕。而在此之前,一切尚未尘埃落定。

▲ 以上分别为中午和下午的“飞马峰号”追踪信息

▲ 以上分别为中午和下午的“飞马峰号”追踪信息

  三、关税白加征了吗?

  既然钱得自己人付,那美国人也没吃亏啊!咱这关税是不是白征了?

  只能说,这一波推测还是不对路。

  首先,进口关税的实质是什么?是为了加高贸易壁垒,由此保护本国产业,削弱外国同行业的竞争力。

  拿这一船大豆来讲,虽然看起来这次的关税是买方承担的,但是对卖方来说,这一船货物因为多付关税导致成本增加、价格上涨,与同样数量的未加征关税产品相比,它的损失是其市场竞争力和价格优势;此外,抬高的关税还会直接影响后续的进口意愿,缩小其出口市场。毕竟,对出口企业来说,单笔关税和未来市场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第二,关税的价格效应和贸易条件效应才是其政策出台的影响所在。

  根据财政部税则委官网“关税知识”专栏,“进口关税的职能与作用”,前两条分别为“价格效应”及“贸易条件效应”。啥意思?简言之就是:当进口国征收关税后,其国内价格的提高会引起进口数量减少,出口国的生产者或出口商为了不过多地削减出口销售数量,获得更大出口收益,将不得不降低其出口货品的价格。如此一来,该种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就会出现下降。

  中国的关税措施当然不是白征的,仅就美国大豆出口来说,负面效应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大幅受挫的大豆出口价格。道琼斯旗下新闻网站Market Watch日前报道:根据美国政府官方数据,大豆的出口价格在7月份大幅下降了14%。原本能为美国农民带来收益的大丰收,反而在中美贸易战的大背景下加剧了价格下滑。

  二是在国际贸易市场面临的更被动的局面及消减的议价能力。据英国卫报(The Guardian)报道,因为中国实施的关税措施,“飞马峰号”大豆的原货主——粮商路易达孚(Louis Dreyfus)将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就是,它的欧洲及其他地区的潜在买家或将向其要求更大折扣。

  第三,中储粮为加征的关税买单,该付的钱不含糊,正说明我们做生意是严格遵守国际贸易惯例和国内法律规定的,体现的是一种负责任、敢担当的态度。

  当然,在对等的输美出口贸易中,承担关税的同样也是美国的收货人。所以,这也正说明“贸易战没有赢家”。在这一点上,国际舆论对“飞马峰号”是同情的,对中国的反制关税也是理解的(措辞多为“以牙还牙”“对华盛顿行为的回应”等),更没有人因为中国买家付了钱而笑话我们,我们自己又何必生拉硬拽给自己扣上“服软”的帽子呢?

  生怕中国在贸易战中吃了亏赔了本,有这份爱国热情是好的。但是像国际贸易这样平时跟我们大多数人交集有限的领域,还是应该先平心静气了解了解再做解读。

  毕竟,三人成虎,带节奏、博眼球容易,伤了自己的信心就不划算了。

编辑: 孙丁玲

网红船“飞马峰号”的额外关税为何应由买方支付?

谁来支付这船大豆额外增加的关税,必须由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所使用的贸易术语来决定。中国的关税措施当然不是白征的,仅就美国大豆出口来说,负面效应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大幅受挫的大豆出口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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