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厦门法院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 “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

2018-05-04 12:2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厦门54日消息(记者吕贝娜53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厦门法院在2017年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运用追究拒执罪的手段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情况十大拒执罪典型案例。法院针对转移财产拒不腾房、拒绝申报财产、欠薪逃匿、违反限制消费令等常见规避执行行为都依法惩处,被执行人以身试法终是得不偿失。

  据厦门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福全介绍,2017年,厦门市两级人民法院作出拒执类犯罪有罪判决3840,较2016910人翻了两番,体现了厦门市公检法三机关打击拒执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其中,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335人,判决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55人。在这40名被判处有罪的被执行人中,有4家公司和36名自然人。在36名自然人被执行人中,有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实刑,实刑率达到30.56%,其中最高获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郭福全法官说,拒执犯罪案件的被执行人一般有藐视法院执行权威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在抗拒执行的主观故意三个特点。在大部分拒执罪案件中,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但为了逃避债务而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执行。随着拒执罪程序的启动,被执行人才开始主动履行义务,说明通过刑事追诉的手段对被执行人有极强威慑力。在多个案件当中,有的被执行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有的利用虚假诉讼低价转移财产,有的在法院判决腾退不动产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腾退义务,在法院多次警告且采取强制措施后仍不自觉履行,这些行为都是以制造执行工作障碍为目的,主观犯意十分恶劣,法院势必动用刑事手段予以打击。

  据了解,2017年以来,厦门市建立了常态化的打击拒执罪工作制度。通过出台打击拒执罪工作文件建立打击拒执罪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打击拒执罪督办评价机制,有效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工作合力。郭福全表示,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年,厦门法院将继续用好拒执罪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通过刑事惩罚的手段严厉打击一批失信拒执行为。

  在十大典型案例中有一则是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刑事处罚。在欠薪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属于涉民生案件,此类案件是重点打击的对象。案例中的被告人作为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情况下采取逃匿隐藏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已经构成犯罪。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平成立的信息科技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邓某平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在另一例对违反限制消费令行为刑事追责的案件中,被执行人在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情况下不仅拒不履行,且多次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入住星级以上酒店,在被司法拘留之后仍不履行,最终启动刑事程序,被执行人不仅仍要清偿全部债务,而且还被定罪量刑。

  郭福全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仅是厦门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更是优化我市营商法治环境的核心标准。恳请社会各界与法院共同呼吁,推动全社会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和支持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构建守信获激励,失信受惩戒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格局。

编辑: 孙丁玲

厦门法院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 “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

5月3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厦门法院在2017年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运用追究拒执罪的手段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情况及十大拒执罪典型案例。法院针对转移财产、拒不腾房、拒绝申报财产、欠薪逃匿、违反限制消费令等常见的规避执行行为都依法惩处,被执行人以身试法终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