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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1.3亿 江苏十年来最大海洋偷捕案被公诉

2018-03-23 07:48:00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南京3月22日电 (记者姚雪青)在国家规定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910余万公斤!3月22日,记者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连云港市灌南县检察院22日就山东荣成伟伯渔业有限公司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决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1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同时经省检察院同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46名被告人及3个单位通过增殖放流、劳役代偿、建立海洋牧场等方式,修复受损害的海洋生态环境,或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3亿余元及损害调查、评估费用,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这是江苏省海域近10年来破获的最大公司化、集团化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据介绍,该案被告人采用的双拖网作业方式对海洋上中下各水层群体一网打尽,是危害最大的一种非法捕捞方式。双拖网网眼为10毫米,且加内衬,远小于农业部规定的网囊最小尺寸为54毫米的规定,可将2—3毫米的小鱼也一网打尽。而5月份是黄海海域大量产卵群体洄溯产卵的季节,对部分海域幼鱼等渔业资源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严重破坏了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底生物栖息地。

  检察机关将刑事打击与民事公益诉讼相结合,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指导案件办理,以期为非法捕捞损害海洋生态类案件的办理树立标杆。检察机关经充分论证,在司法实践中率先提出海洋非法捕捞案件生态修复方案适用“捕什么还什么”“捕多少还多少”的海洋生态修复原则,提出了多品种增殖放流、劳役代偿、修建海洋牧场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方案。

  对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灌南县检察院介绍:2015年至2017年期间,犯罪团伙伏休期间海上违法捕捞的数量为910余万公斤,折算捕捞尾数为20.3亿尾。46名被告人及3个单位修复被其违法行为损害的海洋生态环境或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约1.3亿元。“这费用看起来是天价,实际上从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不仅有理有据,而且其首创的立体化生态修复理念还是对践行生态文明的创新之举。”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研究员仲霞铭说。

编辑: 郅怡婧

索赔1.3亿 江苏十年来最大海洋偷捕案被公诉

检察机关将刑事打击与民事公益诉讼相结合,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指导案件办理,以期为非法捕捞损害海洋生态类案件的办理树立标杆。对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灌南县检察院介绍:2015年至2017年期间,犯罪团伙伏休期间海上违法捕捞的数量为910余万公斤,折算捕捞尾数为20.3亿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