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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关注打击假货 建议从立法上降低入刑门槛

2018-03-11 09:56:00来源:北京青年报

  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关注打击假货

  如何加大对制假者的惩处力度

  每年的3月15日,既是“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专业“打假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决不允许假冒伪劣滋生蔓延;让问题产品无处藏身、不法制售者难逃法网;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是,制假售假成本低、利润大,买假用假也能带来一时之利,要在短期内完全禁绝假冒侵权现象确非易事。这引发了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共同关注。不少代表委员和法学专家认为,从立法上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执法上统一各地标准、围剿线下生产源头、探讨多元治理模式以提高制售假者违法犯罪成本等几个方面,有望成为未来解决假货问题的重要途径。

  “对造假的这些人重打重罚,把他打得倾家荡产。他敢假冒,他就死路一条。”

  全国政协委员余留芬:

  让假货成为全民的公敌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乡岩博联村党委书记余留芬最近正在为假冒伪劣的问题头疼。

  2017年10月以来,“人民小酒”成了“网红”。余留芬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人民小酒”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成了一个全国知名品牌,几乎是家喻户晓的感觉。有一些专门做假冒伪劣的人就开始盯上了“人民小酒”,这些人不择手段地去假冒,从瓶型到商标,以及宣传的广告词,全部照搬过去。

  令余留芬头疼的是,“在我们默默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没有想到市场上出现了上百家的假冒产品。这些行径对企业、对消费者都是非常严重的伤害”。

  余留芬虽然很气愤,但也没有气馁,“我也相信真的永远就是真的,假的永远是假的”。

  余留芬说,现在政府部门对打击假货越来越重视了,相信政府部门也会尽力支持他们打假。“可能需要时间,我们也要做充分的准备,对这些假冒伪劣怎么去治它,怎么去管它,这个过程我是有信心的。”

  “应该让假货成为全民的公敌。”余留芬还提出了自己对打假的建议,她建议老百姓也要加入到打假的行列中来,甚至一些互联网的平台,也要积极参与。比如“人民小酒”目前并没有在网上开卖,网上所有标榜“人民小酒”的都是假货,网络平台应该要求这些假货下架。

  余留芬建议,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让企业在做大做强的过程中不要受到假冒伪劣的伤害。“在打假这块,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这一块,我觉得要对造假的这些人重打重罚,就像其他国家,把他打得倾家荡产。他敢假冒,他就死路一条。”

  余留芬还建议,对知名品牌加强保护,加大这一块的打击力度。“人民小酒”就被一家公司大规模仿冒,从宣传、瓶型到包装,后来查出来吓了一跳。“在打假这块,我们还没有完全做好充分的准备。”余留芬表示,接下来她会用更多的时间来关注打假、呼吁打假,保护好“人民小酒”这个来之不易的牌子。

  “要像打击假币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加大对制假售假者的惩处力度,让法律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张德芹:

  像打假币打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茅台集团副总经理张德芹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今年第一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在接受很多媒体采访的时候都谈及了打假问题。茅台作为一个国家级的名牌,深受假冒伪劣产品的影响。

  2016年以来,白酒行业集体复苏,其中茅台酒价格涨幅明显,利益驱使导致茅台酒的造假频繁出现。

  张德芹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既然提出要鼓励创新,就要有鼓励创新的机制。而制假售假已成为整个社会的毒瘤,严重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已经严重打击了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

  “如今,中国已经走进了世界舞台的中央,民族应该有自信。中国企业想要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必须珍视自己的品牌形象,摒弃靠假冒和侵权获取一时之利的短视做法。通过创新和独立知识产权推动企业发展壮大,拉动经济增长。”张德芹告诉北青报记者,“以茅台酒为例,茅台作为一个国字号名牌,长期以来深受假冒伪劣的影响,是假货的受害者。我对制假售假者深恶痛绝。”

  张德芹介绍,以茅台为例,过去几年他们一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打假,例如提高防伪技术、发布购买提示等。而在这些上的花费不菲,但是收效甚微。

  除了茅台,很多产品都受到了假冒产品的干扰,制假售假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张德芹说,国内企业的质量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许多“小作坊”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他们的技术能力和生产条件不够规范、产品质量没有保障,不仅侵犯了被仿冒品牌的利益,也给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而且他们的造假成本低,打击一次之后很快还会继续造假的现象依然存在。

  “假冒伪劣国外也有,但国外制假售假者要付出巨大成本和代价。”张德芹称,建议国家应该从立法的角度,完善打假相关的法律体系。要像打击假币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加大对制假售假者的惩处力度,让法律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同时,在全社会营造制假售假可耻的氛围,将制假售假者的个人信息纳入其诚信体系,进而影响他们的银行贷款等,让他们付出高额的代价。

  “制假售假行为对真正遵守市场规则、诚信经营的小企业不公平。”

  全国人大代表米雪梅:

  制假侵蚀正规企业发展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米雪梅在广东团讨论时,回顾了她从“打工妹”成为“新广东人”的21年打工经历。

  米雪梅说,打工21年,她最痛恨假货,制假者会侵蚀正规企业发展空间,她建议,加大对制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从线下生产源头加强治理。

  据媒体报道,1997年,米雪梅从甘肃老家来到中山一家制衣厂打工。先后做过女保安、工艺技术师、跟单员。现在她是霞湖世家服饰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

  她告诉北青报记者,现在国内很多厂商、企业花费极大金钱和精力用于自主研发,但利润空间总是被假货侵蚀。更为关键的是,制假者为降低成本所选用的伪劣原材料,往往危害人身健康。

  “我们最痛恨的就是造假货的,所以我们更要杜绝假冒伪劣的服装,从来不碰这个”。米雪梅说,她曾在微信朋友圈看见过一条裙子,“照片很好看,我就买了,收到货穿上后可难看了,一看就不是正规厂家出来的衣服”。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连续第二年关注打假,呼吁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推动制假行为直接入刑,且提出全社会要形成合力,对假货跨国境多平台流窜等问题加大打击力度。

  对于朱征夫的呼吁,米雪梅表示赞同,她说,制假售假行为对真正遵守市场规则、诚信经营的小企业是一种不公平,应该加大对制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假货要从线下生产源头加强治理。

  “设立更高的惩罚性赔偿措施,以经营额为计算基准,实现‘一次造假、终身负债’的经济制裁。”

  全国政协委员朱新力:

  要让造假者终身负债

  今年,新当选的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朱新力带着“严惩假货犯罪”等多份提案上会,他建议设立更高的惩罚性赔偿措施,以经营额为计算基准,实现“一次造假、终身负债”的经济制裁。

  朱新力说,“近几年,制售假货的产业化、职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导致取证成本高、打击难度大。”而97刑法对假货犯罪的规定,没有考虑到互联网时代假货犯罪的特有规律。

  制假者会通过货物、商标分离,分散生产、售前组装,订单化生产假货而不囤货等方式,减少被查获的假货货值,规避刑事风险。

  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假货类犯罪的定罪标准,都需要3万或5万的金额,“唯数额论”给犯罪分子留下恶意规避法律的空间。

  与此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制假售假者的缓刑适用比例偏高,难以产生威慑效果;且对制假售假者只能判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违法成本极低而获利颇丰。惩罚不力,导致假货类犯罪的累犯、再犯现象严重。

  朱新力建议,首先是要降低入罪门槛,适度扩大打击范围。包括刑法的定罪标准从“唯数额论”转向多元化,将“多次制假售假”“受到过行政处罚后又制假售假”“制假售假多件(套)”等情形也作为定罪标准。

  其次,要加重法律责任,增加违法成本。包括:一是明确设定适用缓刑的条件,以限制适用缓刑。

  二是取消倍比制罚金规定,提高罚金数额。

  三是强化附加刑的力度,增设终身禁止从业等规定。

  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制假售假者从市场生产活动中彻底排除。

  五是设立更高的惩罚性赔偿措施,以经营额为计算基准,实现“一次造假、终身负债”的经济制裁。

  专家观点

  销售假货件数可成为入刑条件

  “虽然我国刑法中目前对于制售假行为已经设立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专门进行打击,但从立法之初到现在已经过去了20多年,一直没有调整。现在是时候与时俱进地进行完善了。”在谈到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推动制假行为直接入刑成为今年政协委员提案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新说。

  王新表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入刑门槛条件是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也就是说,即使司法机关查明了某人有制假售假的行为,但如果销售金额不到5万元,或者销售情况很难查明,就无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这无疑对于打击制售假行为十分不利。”

  对此,王新建议,“制售假行为要降低入刑门槛,可以考虑加入两个入刑条件,第一是销售件数,即制售假者销售了多少件假冒伪劣产品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5万元的金额,也应当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第二是对于多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即便多次销售的金额相加没有达到5万元,也可以入刑。”

  除了刑法立法上的调整外,王新还建议,从司法的角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台专门打击制售假行为的司法解释,从更高的国家战略角度来打击制售假行为,指导全国的司法实践。

  “目前制售假者的违法犯罪成本太低,打击、处罚一次过后很快又会卷土重来。”王新说,除了要在财产方面加大对制售假者的打击外,还可以考虑对其从事生产、销售产品的资格加以剥夺。

  数说

  八成多制售假嫌犯是80、90后

  2017年,阿里巴巴累计向全国公安机关推送远超5万元起刑点的疑似制售假线索1910条,协助抓捕涉案人员1606名,捣毁窝点数1328个,涉案金额约43亿元。

  公安机关已进行刑事打击的为740例,比2016年增长58%;通过公开信息能确认已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为63例,共判决129人,其中缓刑104人,缓刑比例占81%,比去年的79%提高两个百分点;被告人从被采取强制措施到宣判平均办案时长344天。

  80后、90后正成为制售假主力军。2017年,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的制售假犯罪嫌疑人中,80、90后约占83%。打假之难,难在执法成本高、犯罪成本低、证据认定难。更为关键的是,线下假货生产源头难以根除。

  据阿里巴巴2017年打假年报数据显示,2017年阿里联合社会各界在网络假货治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上取得历史性突破,“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的呼吁成为全社会共识。在阿里平台上,2017 年消费者因怀疑买到假货而发起的退款比率为 0.0149%,较去年下降 29%,即每 1 万笔订单中仅有 1.49 笔为疑似假货。

  由于线下假货生产源头仍未根除,许多制假售假犯罪链条和网络依然活动猖獗,甚至形成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假货产业带。

  2017年12月,公安部专门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春雷行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针对行业性、区域性、领域性制假售假现象依然突出的问题,深挖犯罪源头窝点,摧毁犯罪产业链条,严惩制假售假不法分子。

  今年,阿里巴巴再次呼吁全社会“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共同推进制假直接入刑,并引入惩罚性赔偿,让制售假者“倾家荡产”,才能彻底遏制假货问题。

  本版文/本报记者 朱开云 付垚 董鑫

编辑: 彭华

代表委员关注打击假货 建议从立法上降低入刑门槛

“要像打击假币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加大对制假售假者的惩处力度,让法律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由于线下假货生产源头仍未根除,许多制假售假犯罪链条和网络依然活动猖獗,甚至形成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假货产业带。